(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
位
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
金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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