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保定银行李建树、陈桂兰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1〕451号

保定银行

《关于核准李建树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72号)、《关于核准陈桂兰任职资格的请示》(保银报〔2021〕7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建树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核准陈桂兰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

李建树、陈桂兰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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