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兴仁市支行吴文锦任职资格的批复

黔西南银保监复〔2021〕104号

黔西南银保监复〔2021〕104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黔西南州分行:

你行《关于吴文锦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黔西南农发银发〔2021〕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文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兴仁市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接文后,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并于3个月内将任职文件抄送黔西南银保监分局。

特此批复。

黔西南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马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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