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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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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王卫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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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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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邱良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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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要求地方政府为企业授信出具还款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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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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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予以30万元罚款;对王卫东给予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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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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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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