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熊桂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熊桂生 | |
单位 |
名称 |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蓝明芬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罚款30万元;对熊桂生给予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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