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熊桂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熊桂生

单位

名称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蓝明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罚款30万元;对熊桂生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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