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赖彬、罗小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赖彬、罗小瑜

单位

名称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尚龄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罚款25万元;对赖彬、罗小瑜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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