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扬州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扬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扬州市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易曹群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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