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银保监发〔2021〕199号
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分行:
你行报送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电厂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工银辽锦报〔2021〕118 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电厂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水支行。营业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E区17-196、197 号。
二、你行要在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变更事项并向我局报告。
三、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完成该机构变更事项的,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四、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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