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银保监复〔2021〕257号
农业银行邢台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柳青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农银邢发〔2021〕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柳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宗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柳青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邢台银保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邢台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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