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银保监复〔2021〕38号
你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关于核准向秋昊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渝任〔2021〕101号)已收悉。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向秋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交任职决定文书。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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