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保监复〔2021〕11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关于文道婷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大中银报〔2021〕4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文道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营业部主任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三、拟任人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其任职文件抄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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