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武汉分中心开业的批复

鄂银保监复〔2021〕565号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武汉信用卡分中心开业的请示》(广发银卡〔2021〕16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武汉分中心开业。营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武汉1818中心6号楼12层R1R2R17R18号写字间。

二、核准该分中心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本外币信用卡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商户拓展和维护;资产保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经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授权的与信用卡相关的其他业务。

三、你中心应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湖北银保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该分中心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开业前在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内全国公开发行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报纸或媒体上予以公告,开业后1个月内向湖北银保监局报告开业情况。如未能按期开业,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湖北银保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分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湖北银保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湖北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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