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保监分局关于交通银行丹东江城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丹银保监复〔2021〕12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丹东分行关于交通银行丹东江城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丹〔2021〕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江城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福民支行。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确保服务的连续、便利。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江城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对外公告和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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