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程劼、卢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程劼、卢伟

单位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朱永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贷款“三查”不尽职;

2.监控不力,贷款资金被挪用;

3.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发放贷款;

4.委托贷款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

5.内部控制不到位,发放借名贷款;

6.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部分作为质押存单滚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7.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垫资;

8.个人出国金融贷款业务存在以贷转存;

9.掩盖资产质量;

10.转嫁成本或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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