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银保监复〔2021〕138号
襄垣县融汇村镇银行:
你行《襄垣县融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夏店分理处拟升格为夏店支行的请示》(襄融银发〔2021〕6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襄垣县融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夏店分理处升格为襄垣县融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夏店支行。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其法人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
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长治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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