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银保监复〔2021〕101号
阳城三禾村镇银行:
《阳城县三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阳三禾银报〔2021〕5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章程》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七条修改内容与《公司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不符,不同意你行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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