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银保监复〔2021〕98号
江川兴福村镇银行:
你行《江川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请示》(江兴村银请〔202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次配股方案。请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配股增加注册资本金工作,对股东入股资金认真审查,杜绝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二、配股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分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申请。
三、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此复。
玉溪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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