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银保监复〔2021〕163号
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张晓亮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晋中银报〔2021〕28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张晓亮中国银行运城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送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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