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银保监复〔2021〕98号
工商银行抚顺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宾支行开业的请示》(工银辽抚报〔2021〕146号)收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宾支行开业,机构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宾支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抚顺新宾支行,营业地址为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建新街青年路21号星都世纪花园二期门市2号、3号、4号。
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宾支行经营业务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六)代理外汇买卖;
(七)从事银行卡业务;
(八)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经当地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十一)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接到此文后,你行要在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并自开业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开业情况。若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宾支行开业后要及时予以公告。
抚顺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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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发送:局领导、办公室、大型银行监管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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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磊 |
联系电话:57766329 |
校对:张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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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抚顺监管分局 |
2021年12月6日印发 | ||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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