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余银保监复〔2021〕66号

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南昌分行关于申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兴银赣请字【2021】3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小微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妥善处理上述机构终止过程中的业务划转、人员安置、社会公告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收到此批复后10日内将上述机构的《金融许可证》

缴回我分局,并在完成工商、税务部门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报告我分局。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