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核准佀清华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吉银保监复〔2021〕383号

吉林银行

你行《吉林银行关于审核佀清华任职资格的请示》(吉银发〔2021〕55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佀清华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拟任人任职,并将任职文件报送我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