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机构解散的请示》(国电财法〔2021〕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解散。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将金融许可证缴回北京银保监局,并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公司等法律手续。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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