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银保监复〔2021〕99号
塔城昆仑村镇银行:
你行《塔城昆仑村镇银行关于谭玉诚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塔城昆仑银〔2021〕77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谭玉诚塔城昆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在3个月内对拟任人作出任职决定,并书面报告我分局。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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