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银保监复〔2021〕63号
中国农业银行普洱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普洱分行关于罗荣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普发〔2021〕1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罗荣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三、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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