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银保监复〔2021〕133号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宏路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秦银行请〔2021〕1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宏路支行”名称变更为“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半岛支行”,中文简称为“秦皇岛银行秦皇半岛支行”,英文全称为“Qinhuangbandao Sub-Branch of Qinhuangdao Bank Co.,Ltd”,英文简称为“Bank of Qinhuangdao Qinhuangbandao Sub-Branch”。
请你行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
秦皇岛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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