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银保监复〔2021〕223号
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你联社《武安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方案的请示》(武信联请字〔2021〕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定向募股方案,定向募集不超过20000万股。目前股本总额188844.17万元人民币,完成募股后股本总额不超过208844.17万元人民币。
二、你联社应对股东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入股资金真实、合规,杜绝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股东资格的行政许可申请和报告工作。
三、你联社应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定向募股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我分局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报告变更公司章程有关事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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