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银保监复〔2021〕195号
建设银行吉安市分行:
《建设银行吉安市分行关于吉安步行街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建赣庐报[2021]1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步行街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鼎盛支行”,简称为“中国建设银行吉安鼎盛支行”,地址由“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22号”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42号鼎盛时代广场3栋店面1-01、02号”。
二、你分行应督促该机构及时张贴公告,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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