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若茜、向颖)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若茜、向颖

单位

名称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良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增加企业融资成本;

2.将银行同业存款通过资管计划违规转化为一般性存款核算,且期限超过监管要求;

3.关联方集团客户未及时实行集团客户统一管理;

4.发放无真实用途贷款;

5.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1.对机构罚款共计215万元;

2.对李若茜罚款5万元、对向颖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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