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贷款“三查”不到位;
2.跨区域发放个人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机构罚款共计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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