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银保监分局关于邮储银行黔南州分行曹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黔南银保监复〔2021〕102号

邮储银行贵州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曹新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黔邮银请〔2021〕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新邮储银行黔南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送黔南银保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黔南银保监分局注销行政许可。

特此批复。

黔南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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