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银保监复〔2021〕8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你分行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关于涂海霞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黔邮银请〔2021〕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涂海霞同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涂海霞同志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铜仁监管分局。
铜仁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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