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银保监复〔2021〕7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太平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安邮银请〔2021〕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太平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玉秀街道营业所”。
接文后,你行应于10日内持本批复文件和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玉秀街道营业所的名义对外营业。
特此批复。
安顺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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