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银保监复〔2021〕147号
农发行昌吉州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宫明哲同志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昌农发银发〔2021〕7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第5号令)的相关规定,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吉监管分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核准宫明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玛纳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书面报告分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昌吉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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