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静县天鹅湖路营业所迁址更名的批复

巴银保监复〔2021〕12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巴州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巴州分行所辖和静县天鹅湖路营业所迁址更名的请示》(巴邮银请〔2021〕25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静县天鹅湖路营业所迁址并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静县团结东路营业所, 新址为新疆巴州和静县团结东路103号。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分局办理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此复。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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