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保监复〔2021〕121号
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
《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宋应敏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永农商〔2021〕1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宋应敏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其任职文件抄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请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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