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埠支行开业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1〕336号

赣州银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埠支行开业的请示》(赣银字〔2021〕203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埠支行开业,简称“赣州银行吉埠支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吉埠新村吉埠大道12号。

二、赣州银行吉埠支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应严格按照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及上级行授权执行。

三、你行应当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2021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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