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临银保监行许〔2021〕246号

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

你行报送的《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关于修订的请示》(永金银字〔2021〕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修改后的《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1年版》(见附件)。

二、你行应于本批复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事项,逾期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你行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履行营业执照变更等法定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将变更后的正式章程文本及时报送我分局。

此复。

附件:《永靖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1年版》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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