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银保监复〔2021〕262号
中国银行邢台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关于桥东支行等3家支行变更机构名称的请示》(邢中银报〔2021〕1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桥东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襄都支行”。
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桥西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信都支行”。
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县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莲池支行”。
请你分行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邢台银保监分局办理金融许可证换发事宜。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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