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银保监局关于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项债补充资本股权变更的批复

云银保监复〔2021〕406号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专项债补充资本股权变更的请示》(五农信联〔2021〕29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云南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115000万元入股你联社,股权变更后,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联社115000万股股份,在你联社的持股比例为68.88%。

二、你联社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我局。

三、你联社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切实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

此复。

云南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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