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银保监分局关于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曲银保监复〔2021〕164号

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

你行《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马北村银请〔2021〕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行修改后的章程。

二、请你行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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