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黄骅青隆村镇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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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银保监复〔2021〕238号

黄骅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修订的请示》(黄青村银发〔2021〕78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对原《黄骅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进行修改,将股东名称修改为发起设立时的股东名册。

接到批复后,请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章程手续。

沧州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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