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银保监复〔2021〕37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关于齐涛同志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冀发〔2021〕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齐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齐涛应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向保定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保定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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