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1〕193号

翔安民生村镇银行

你行《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翔民村请〔202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7,000,000.00元。

你行应将因该事项变更涉及的章程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应于本决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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