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临沧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周承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周承忠(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源县支行个人客户部/农户金融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源县支行“违规降低准入条件发放贷款致使贷款形成风险”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经办和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临沧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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