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周承忠(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源县支行个人客户部/农户金融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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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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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源县支行“违规降低准入条件发放贷款致使贷款形成风险”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经办和管理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临沧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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