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规范信用卡业务:强化治理过度授信,坚决促进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2021-12-16 21:28:29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为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管理责任,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信用卡行业以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科学理性消费,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亟需推动银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故此监管制定了《征求意见稿》,希望能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

长期睡眠卡占比不得超过20%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三十七条,包括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

在信用卡业务监管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督促转变信用卡粗放发展模式。由于部分银行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

与此同时,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卡业务应当切实加强营销宣传管理。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水平,确保客户注意和理解条款内容,并向客户主动告知咨询、投诉受理渠道。

银行要合理设置单一客户总授信额度上限

在强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方面,银保监会还提到,部分银行信用卡还存在授信管控不审慎,不能严谨评估客户的资信状况,造成过度授信等问题,加大经营风险,不合理推升客户杠杆水平。针对此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防范跨行不合理叠加授信。

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收入状况、财务状况等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单一客户实施充分尽职调查,对所获知该客户在其他机构的所有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升授信额度(含临时调升额度)时,应当在该客户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内相应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监测新发卡客户同时在其他机构申请信用卡情况,实施相应的额度扣减。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此外,对确认存在套现行为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限制措施,控制信用卡资金风险。

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行在宣传信用卡的时候,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增加了客户准确理解和判断信用卡使用成本的难度,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

针对这些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应当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统一采用利息形式。违约或逾期客户负担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不得通过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负担。同时,明确要求银行必须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具体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审慎设置信用卡分期透支金额和期限,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从信用卡产品的营销宣传、发卡管理、审批授信、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总结,大部分规定内容都在预期之内。“此次《征求意见》的颁布既是就前期银保监会对金融消费者相关投诉工作的经验提炼与总结,同时也针对信用卡发卡机构的违规‘重灾区’进行了强调,并融入量化指标,便于机构后续依规执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文件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整改。银保监会还将持续督促银行以落实《征求意见稿》为契机,切实增强审慎合规意识,压实风险管控责任,规范业务经营行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670681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