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保监复〔2021〕321号
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新疆伊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持10%股东变更股权的请示》(伊村银〔2021〕1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疆伊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六团所持你行10%的股权,共计1000万元。完成变更后,新疆伊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你行10%股权,共计1000万元。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事宜。
新疆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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