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银保监复〔2021〕141号
柳州银行梧州分行:
《柳州银行梧州分行关于柳州银行梧州宝石城小微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柳行梧分报〔2021〕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柳州银行梧州宝石城小微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柳州银行梧州龙圩龙湖小微支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柳州银行梧州宝石城小微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公告。
此复。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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