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银保监复〔2021〕470号
工商银行南宁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韦鸣夫任职资格的申请》(工银南报〔2021〕26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韦鸣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阳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广西银保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此复。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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