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芦溪富民村镇银行曾庆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萍银保监复〔2021〕86号

芦溪富民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曾庆龙同志拟任行长助理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芦富银〔2021〕12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9号令)规定,经我分局审查,核准曾庆龙同志芦溪富民村镇银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该同志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