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银保监复〔2021〕342号
上饶银行赣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对黄海龙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上银文〔2021〕159号)收悉。依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准黄海龙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拟任人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文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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