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黄海龙上饶银行赣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1〕342号

上饶银行赣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对黄海龙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上银文〔2021〕159号)收悉。依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准黄海龙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拟任人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文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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